close

  新華網北京10月17日電(記者羅沙)記者17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健全新聞發佈例會制度。從明年1月1日起,各高級人民法院一律實行月度新聞發佈例會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景漢朝17日說,人民法院的新聞發佈工作要以講好中國法治好故事,傳遞中國法治好聲音為立足點,切實滿足人民群眾對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要求,在全社會培養和樹立法治信仰。
  他說,各級人民法院要堅定推行新聞發佈例會制度,從明年1月1日起,各高級人民法院一律實行月度新聞發佈例會制度。鼓勵有條件的中級人民法院,特別是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的中級人民法院實行月度新聞發佈例會制度,其他中級人民法院原則上實行“雙月”例會制度。基層人民法院要切實立足審判實踐,實行例會制度,有條件的盡可能加大發佈密度和頻次。
  景漢朝表示,各級法院要加強新聞發言人隊伍建設,確保把符合條件的人員選配到新聞發言人工作崗位上。要落實相關配套制度,各級人民法院要建立業務部門參與的新聞聯絡人制度,業務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要根據需要參加新聞發佈會,詮釋司法信息、與記者互動並回答受眾關心的問題。
  他同時表示,對於新聞發佈工作成績突出的法院和表現優秀的新聞發言人,要及時進行表彰獎勵;對於因為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紀追責。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c40tsueb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