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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廣州4月15日電(記者羅艾樺)廣東省紀委官方網站“南粵清風網”14日發出通報,根據省紀委交辦和梅州市委常委會決定,梅州市和五華縣的10名處科級黨員領導幹部,因不同程度參與該市勞動教養管理所原政委鐘立違規獲取公務員身份或工作失職,齊齊受到紀律處分。同時,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相關法規政策,取消了鐘立的公務員身份。
  經梅州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市委同意,決定給予:時任五華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俊球黨內警告處分;時任五華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幸小明黨內警告處分;時任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肖國強黨內警告處分;時任市委政法委人秘科科長古新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市委組織部幹部科科長梁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經五華縣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五華縣委同意,決定給予:時任五華縣人事局局長廖恩育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五華縣委政法委辦公室主任張煥松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五華縣委組織部幹部組組長李佰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在五華縣610辦公室工作的朱幼雄黨內警告處分;時任五華縣編辦機構編製股股長薛坤元黨內警告處分。
  據悉,鐘立系梅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鐘勇生之子。鐘勇生在擔任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期間,通過現任梅州市政協主席、時任五華縣縣委書記李金元等人,為鐘立辦理了虛假人事調動手續,違規獲取了公務員身份。鐘、李均已構成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錯誤。此前,根據群眾來信舉報和中央巡視組交辦,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同意,決定給予鐘勇生、李金元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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